作者: 时间:2023-11-10 点击数: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
教师〔202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
现将修订后的《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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