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斌: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先要端正质量观
来源:教育部评估中心
在院校实际工作中,有的同事将教育的高质量发展中的“高质量”,望文生义地理解为是在现行方式上进一步提高质量之意;在不少具体的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对质量观的偏狭认识,将质量观混同于质量关,对于高质量题中应有的系统性、整体性理解不深。质量观的“观”,决定着质量“关”的方向、内容与形式,“观”的定位不准,很多努力可能是低效的,甚至产生反作用,如若“严把”,免不了背道而驰,事与愿违。质量观,是人们对质量这一客观事物的本质认识和总体反映。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不断演进,会对质量行为产生重要的影响和制约作用。不同的发展阶段对质量的理解和要求也不同,就出现了不同的质量观。在质量管理发展历程中,符合性质量观和适用性质量观先后兴起。符合性质量观源自制造业,强调生产者主导的质量标准;当使用者的意见作用于质量标准的制订,进而提出要求共同建设标准时,就体现为适用性质量观。这个演变过程也启发我们要更开放地认识质量管理与建设工作的多元主体,更丰富地理解质量观的内涵,端正质量观。质量观涉及多方面,这里先谈三条。
结构质量观。要战略性地重视“结构质量”。教育结构,本身具有方向性和指引性,长周期、全局性地影响教育发展。结构本身就是一种质量,单独、分割着看,每项都是达标的,合在一起整体看却可能是失衡的。所以,评价教育质量不能只重视人才培养的微观质量,宏观、中观的结构质量更应引起高度重视,尤其是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国家。宏观结构比如学位制度、学科专业目录,具有顶层设计作用,有纲举目张、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中观结构如一个区域、一所大学的学院、学科布局等,包括学术与专业人才的分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方式、生源国别分布等,都对地区和学校的基本人才生态有较强的塑造性。如果结构质量在方向和布局上出现了偏差,微观质量恐难以弥补,这值得省市、院校的领导在战略思考层面多些深思考,下些大功夫。
需求质量观。要积极理解“以需求论质量”,特别是在专业学位教育和职业教育领域。教育坚持“四为”方针,对培养什么人、如何培养人问题的回答,其实是来自为谁培养人的答案。具体来说,需求不同,其质量评价标准是有较大差异的。比如,对于专业学位教育而言,如果以学术学位的质量标准去评价衡量,严把质量关是通过审核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论文发表或理论创新来实现,这个“严”和“关”,与需求南辕北辙。以此为标准,不但难以达到培养目标,还会加剧实践人才紧缺的状况。对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型专业性教育而言,办学者不搞清需求,空泛谈质量,就会无的放矢,这就是“无需求,不质量”的质量观。同样,并非统考考得越“难”,生源质量就越高;并非必考数学、英语,就是严把了生源质量关。专业学位教育、职业教育应探索如何更大程度地让用人单位、产业界积极参与建设,并作为评价主体或主体之一,这是教育领域亟须改革创新的关键问题。
适才质量观。要多管齐下树立就业和用人领域的“适才质量观”。学历学位具有信号作用,在我们的文化传统中,学历学位层级越高,越被看作是成才,是成功,也越被认为应该更具竞争力。在招聘过程中,人们容易陷入学位“高高益善”的误区,不论什么岗位都挑选博士或者研究生的习惯,其实是对所需要的人才层次、类型的差异认识不足。用人质量观上的偏差,会造成个人、家庭、单位和社会多方面的人岗误配,带来人才和教育资源浪费等问题。坦率地说,目前愈演愈烈的考研内卷让人不无担忧。要树立和营造一种“适才”(适合才是对的)质量观,国家要有统筹和引导。端正质量观是项基础性的工作,是严把质量关的前提。重视结构质量,针对需求评价,大兴适才是举,这些质量观端正了,再去落实质量关的要求,才不会用错利器,也可以少走弯路,少做无用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