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规函〔2023〕912号关于开展教育评价改革阶段评估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18 点击数: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教育评价改革阶段评估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育评价改革阶段评估工作的安排部署,持续抓好国家《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
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和我省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落实落地,请各地各校就《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印发以来工作情况开展阶段评估,有关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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